一個人的死亡,無論是自然老死,病亡或是意外身故,行政手續上第一件事務就是辦理「死亡證明書」,證明該當事人確已死亡,以便於辦理後續的殮葬事項。惟為求慎重,法令對於不同的死亡情形(死亡方式、原因或處所),摯開死亡證明書也有不同的規定。
親人亡故,在取得死亡證明書後,應在出殯前申請辦理埋葬或火化許可證。
親人死亡後,應於30日內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辦理死亡(除戶)登記,將亡者的戶籍除去。
親人因故死亡,若有留下遺產,家屬(繼承人)應於六個月內依法向國稅機關申報遺產稅。